加利福尼亞州通過新法案,要求數字遊戲商店明確告知消費者購買的是許可而非所有權
加利福尼亞州一項新法律生效,要求數字遊戲商店(如Steam和Epic)明確告知消費者其購買的是遊戲許可,而非遊戲所有權。該法案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,打擊數字商品的虛假和誤導性廣告。
該法案(AB 2426)由加州州長加文·紐瑟姆簽署,將於明年生效。它涵蓋了所有通過電子設備訪問和操作的應用和遊戲,包括遊戲附加內容。法案要求數字商店在其銷售條款中使用清晰醒目的文字,例如“比周圍文字更大的字體,或與相同大小的周圍文字對比鮮明的字體、字號或顏色,或用符號或其他標記與相同大小的周圍文字區分開來”,以向消費者提供必要的信息。
違反該法案者可能麵臨民事處罰或輕罪指控。該法案還禁止商家宣傳或銷售暗示“無限製所有權”的數字產品。立法者在法案說明中指出,隨著市場日益轉向純數字模式,消費者需要清楚地了解交易的性質,包括他們可能並未真正擁有其購買的商品。除非數字商品已提供下載,可在不連接互聯網的情況下查看,否則賣家可以隨時取消消費者的訪問權限。
該法案還禁止在線商店使用某些暗示數字商品無限製所有權的術語,例如“購買”,除非明確告知消費者“購買”並不意味著無限製的訪問或所有權。加州眾議員雅基·歐文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這項法律旨在幫助消費者更全麵地了解他們購買的內容。
訂閱服務條款仍不明確
近年來,一些遊戲公司(如索尼和育碧)下架了部分遊戲,導致玩家無法訪問他們已付費的遊戲。這引發了遊戲社區對消費者權利的討論。例如,育碧在今年四月下架了《The Crew》係列遊戲,原因是“許可限製”,導致玩家失去遊戲訪問權限。通常情況下,遊戲公司不會事先警告玩家。
然而,新法案並未提及遊戲通行證等訂閱服務,或允許玩家“租賃”數字產品的服務,也沒有具體說明遊戲的離線副本,因此這方麵仍不明確。
育碧一位高管曾表示,玩家應該習慣於從技術意義上不再擁有遊戲,以應對遊戲訂閱模式的興起。加州眾議員雅基·歐文補充說,這項新法律旨在幫助消費者更好地理解他們為之付費的內容。